外傷是眼睛失明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台灣,依據民國九十一年內政部的統計顯示,在約四萬五千名視覺障礙者人口中,有11%是因交通或職業等意外所造成。視力喪失不僅對個人造成行動或生活上的不便,也有人因此失去工作能力,並影響個人心理情緒和家庭經濟收入,增加個人和社會的醫療和保險負擔。
成大醫院眼科部研究民國九十一至九十三年之間,因眼睛外傷來到成大醫院急診並因而住院治療的所有病患,回溯性分析其基本資料、眼睛受傷的時間、地點和原因,受傷的分類和部位,治療的方式,最後的視力恢復和後遺症。
  結果在三年之中,總共有161位病患因眼睛受傷而急診住院,其中男性122位(76%)、女性39位(24%)。受傷男性平均年紀39歲,男性受傷常見於工作場所,其次是街道上的交通事故、農地園藝,以及休閒活動場所。導致受傷的物品或事件,則以金屬碎片導致眼睛受傷佔最多(38位,24%),其次是指甲、車禍、跌倒,其餘原因林林總總,包括刀子、樹枝、割草、球、石頭、手或拳頭、玩具槍、化學灼傷、熱灼傷、煙火等等,顯示各式各樣的原因都可能造成眼睛受傷。受傷當時,只有10位(6%)有戴眼鏡或護目鏡,其餘大部分人都毫無眼睛保護措施。
  眼睛受傷情況,分成開放性眼球受傷(115隻眼睛,68%)和封閉性眼球受傷(54隻眼睛,32%)。開放性是指眼球有破裂,其原因包括尖銳物眼球穿刺(47隻眼睛,28%)、鈍物撞擊眼球破裂(52隻眼睛,31%),以及眼球內異物(16隻眼睛,10%)。封閉性是指眼球沒有破裂,其原因包括挫傷(25隻眼睛,15%)、部分撕裂傷(18隻眼睛,11%)、化學灼傷(6隻眼睛,4%)、熱灼傷(2隻眼睛,1%)和淚小管斷裂(3隻眼睛,2%)。
  眼睛受傷部位,以眼角膜撕裂(115隻眼睛,68%)佔最多,其次常見的有鞏膜撕裂傷(40隻眼睛,24%)、前房出血(69隻眼睛,40%)、玻璃體出血(29隻眼睛,17%)、水晶體傷害(39隻眼睛,23%),以及視網膜傷害(23隻眼睛,14%)。
  治療方面,大部分(133隻眼睛,79%)都需手術治療,其中一部分(26隻眼睛,15%)甚至需要第二次或以上的手術。手術治療主要是縫合受傷傷口(113隻眼,67%),另外有些還須清除前房出血(40隻眼睛,24%)、玻璃體切除術(33隻眼睛,20%)、水晶體手術(31隻眼睛,18%)或視網膜手術(21隻眼睛,12%)。少部份眼睛受傷住院患者不需手術(36隻眼睛,21%),只須藥物治療,包括外傷性角膜潰瘍、輕微前房出血,和外傷性視神經病變等。
  治療後恢復狀況,只有大約一半(48%)視力有進步。但視力恢復良好在0.8或以上的只有41隻眼睛(24%),視力中等的(0.2至0.7)有33隻眼睛(20%),視力不良的(0.1或以下)有62隻眼睛(37%),視力不詳者則有33隻眼睛(20%)。
  治療後有相當多的比例留有後遺症,包括角膜疤痕或混濁(91隻眼睛,54%)、續發性青光眼(15隻眼睛,9%)、視神經病變(12隻眼睛,7%)和眼球萎縮(10隻眼睛,6%)等等。
  總結本研究,台灣地區主要眼部外傷,容易發生於青年或中年男性,因工作受傷或車禍而導致,被金屬碎片傷及眼睛,且通常沒有眼部防護措施,造成開放性眼球受傷,大部份須手術治療,但視力恢復結果不甚理想,甚至有後遺症。
  (引自 成大醫院眼科 張義昇 醫師記者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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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外傷常與職災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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