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到長期噪音影響後,聽力即可能受損. 工作中有聽力危害的常見,例如飛機場,鋼鐵廠,紡織廠,機械廠,各種製造業的工具也常會發出噪音, 例如衝床,馬達,裁切機等, 甚至在舞廳,歌廳,還有醫療的行業,例如小兒科的孩童哭叫聲也會使工作人員的聽力受損
通常經過5-10 年的噪音暴露之後, 就造成不可挽回的聽力損失,在高頻的地方(例如4000Hz的頻率)首先發生聽力受損的狀況,有時會,有時並不會注意到聽力變差;而此時低頻(或一般人聲的頻率)則往往還是正常, 如果噪音更厲害或持續更久的時間,就會影響到人聲講話的音頻, 因此開始就會出現重聽的現象,同時更容易伴隨耳鳴, 暈眩或是高血壓等疾病. 上述噪音作業工廠或公司的勞工來體健檢做純音聽力檢查時, 常常已經是工作一,二十年, 因此當年沒有使用良好的隔音設備,建築或保護聽力之耳塞, 耳罩都已經稍嫌太晚了,由於內耳毛細胞的損壞,聽力損失已經是不可逆的.
不過近年來對於聽力保護具的發展有長足的進步, 例如發明可以過濾,減低不要的(高)頻率, 只讓必需要的聽到的音聲進來, 甚至加以放大的防護具已經越來越成熟, 這樣就可以一方便保護勞工健康, 一方面不影響工作. 但是某些工作有時是刻意要聽有無異常(例如運轉異常)的聲音, 這時或者可以設立機械感音器來偵測, 而不要全部依賴在高噪音區人的聽力來發現異常的聲響.
勞工即使已經發生聽力受損, 使用的助聽器,也可以有類似的設計加惠勞工,但是以上的設備費用仍然昂貴, 期望將來能有更便宜的產品問世! 我國目前身心障礙法對聽障的保護必須是優耳聽力損失55 分貝以上(表示另一耳聽力損失還更嚴重)才達到條件. 在”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有對職災勞工聽力輔具的補助措施,但由於平均聽力(主要是人聲範圍) 損失必須超過70 分貝以上才行,因此如前述噪音作業的勞工絕大多數還是沒有辦法被認定為職業聽障而受惠,因此在法規方面政府應該還可以改得更好!
此外在藥物研究方面, N-acetylcysteine 近年來在動物實驗發現對接受急性高噪音的兔子的聽力損失有保護作用, 在人類研究也很有發展之希望, 假以時日也許勞工只要服用一些藥物,配合先進,簡單的防護設備, 措施就可以讓噪音影響聽力的夢饜遠離, 同時又能樂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