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R 為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 (聚合鏈脢反應) 是醫界熟悉的名詞, 職業醫學將之借用為推廣相關業務, 如今也得到政府, 學會等之肯定. 簡單的口號卻有相當的效果.

何為PCR? 乃將預防、補償、復健 (prevention, compensation & rehabilitation)諸功能結合在一個機構內。後來將rehabilitation改為 return-to-work (復工) 更貼近職業醫學。ACOEM 在2001 就決議應發展指引協助醫師幫助病人回復工作。

我國迄今職業病案例不多,每年幾百例的勞保案例(塵肺症居多),仍屬低估,然而勞資爭議經常在診斷後發生,而勞基法59條課以雇主相當之責任,因此職業病的診治不只是醫療,也是一個勞工的議題。如果沒有一個公義、明白的溝通及處理,往往沒有達到真正的果效。

職業醫學顧名思義包括職業相關之醫學,當然包括醫療、研究、預防、宣導等。其中在醫療面包括職業病、職業傷害的診治、診斷、以及協助勞工所面對醫療相關之問題,包括發生職業傷害以後勞工面臨工作能力減損或喪失,以及薪資、補償是否獲得、減少所產生的影響。

當職業醫學專科醫師制度通過之後,大家很高興多年來的努力有成果,也看到不少醫院開始成立相關科部,但是撇開勞工健康檢查這一塊,就姑且來談談職業傷病的診治!職業傷病診治中心的成立主要著眼於爲職業災害勞工提供更好的保護與醫療相關的協助,茲將執行心得及未來方向陳述如下:

(一) 個案管理:如上述由於職業傷病每一個案均牽涉醫療與勞工法令的問題,因此我們將收案個案進行追蹤管理。目前正在彙整探討比較需求與服務面,將來朝成本效益評估。

(二) 院內監控:爲發現更多職業病之重要管道,目前中心已經在急診室、燒燙傷病房、骨科等開始通報,也和安衛室、社工室建立合作,由於職業醫學乃小科,,還有很多成長的空間。

(三) 職災個案追蹤:協助對職災住院者追蹤其醫療與復工狀況,若有需要提供其中心之服務,並將統計結果提供勞保局與職訓局政策參考。

(四) 職業傷病的診療:和相關科進行診斷、轉介、治療,實務上職業醫學之臨床照會與雙向轉介的模式仍待發展,並期待職業病之診斷在醫療上政府更予以委重。

(五) 工作能力評估與診斷:藉由醫師與職能治療師的診斷評估,評估勞工工作能力與失能程度。目前亟需政府協助企業配合職災保護法來做良好示範。

(六) 復工:協助職災勞工恢復工作能力,以工作強化訓練及職能評估為之。在失業率高的今日,我們建議有必要讓中心加入政府職業重建之施政專案計畫。

(七) 現場訪視與調查:必要進行現場訪視、或是作業環境測量時,若遇到工廠之抗拒,除善加溝通之外,也需結合公權力方行。

(八) 和政府企業的關係:適度的合作有助於業務之推廣,包括縣市勞工、衛生、勞動檢查、勞工保險、就業輔導、職業訓練等。希望能有一良好之平臺建立使政府、企業和職業醫學醫師有良好的溝通互動。

(九) 訓練研發:對醫護、研究人員之教育訓練,配合研究所課程與職業病醫師訓練計畫,也開方對外,並針對重要問題或需求進行研發工作。

(十) 宣導與外展:透過文宣、電子訊息、演講、研討會讓社會各界能了解我們,並和其他醫院及民間團體建立關係包括工傷團體、社會福利機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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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醫學與P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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