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台大、長庚、成大、奇美醫院陸續發生醫師疑似「過勞死」之案例,衛生署受到立法委員的質詢,而自今年7 月起,因為PGY1 制度的實施,全國的住院醫師還會減少一半,因此住院醫師的過勞與病人的安全問題更迫在眉睫。遙想自己的住院醫師訓練,經常的值班使自己的醫療功力突飛猛進,但是權益和健康是否受損了呢? 看看美國的建議報告,我國作得到嗎?

     IOM(醫學研究) 委員會發現ACGME系統早已不合時代且和現代醫學與失能觀念脫節,因此在2008年建議修訂住院醫師上班時間 (如表一),以預防工作負載產生的工作過勞,以及相關醫療失誤的產生,但是該新建議非殺手鐧,還是以確保病人的安全為最優先考量。委員會還呼籲經驗豐富的主治醫生應加強對住院醫師的監督,並親身督責困難個案之醫療,使住院醫師交接時錯誤的機會減少。

表一: 住院醫師工作時間建議(目標:增加睡眠、加強監督,增進安全)

  2003 ACGME 工作時間限制 IOM 建議
每週最高工時 80 小時,以平均4 周計算

 

不變(在換班過程中的睡眠休息應該計入 80 小時的限制)
 

最長輪班時間

30 小時 (收治病人住院最多達 24 小時,然後6 額外小時為轉銜和教育活動時間)

 

30 小時 (收治病人住院最多達 16 小時,加 5 小時受保護的睡眠期間 (晚上 10至上午8 點),剩餘的時間為轉銜與教育活動時間) 之後需有16 小時的睡眠期(未受保障)
最大的醫院電話值班頻率 平均每三個晚上

 

每三個晚上,不可平均
輪班之轉換間的最少休息時間 前一輪班之後10 小時 白班後:10 小時

夜班後:12 小時

任何延長值班責任期間 30 小時,且直到第二天上午 6 時並不返回休息 : 14 小時

在醫院夜班的最大頻率 未提及

 

最多 4 夜 ; 連續工作3 或 4 夜後: 需有48 小時休息
強制下班的時間 每月4 天;每週有 1 天 (24 小時);以平均 4 周期間計算 每月5 天;每週有 1 天 (24 小時),不可以平均計算

每月有48 小時休息 1 次

兼職 內部兼職被計入 80 小時每週的限制中 內部和外部的兼職均須計入 80 小時每週的限制中,所有其他責任工作時間限制也應納入於兼職並與原有職責的時間合併計算
時間限制的例外情況 具有良好的教育理念的選擇課程: 88 小時

 

不變
急診室限制

 

12 小時的輪班限制,再回來上班前至少有等長時間的休息;每週工作60 小時加上額外 12 個小時的教育 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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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醫師與過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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