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門診與案例報告有兩個特別的例子,第一位是高科技廠的員工因為反復的皮膚炎而來就醫;另一位則是電鍍工人因為急性中毒而住進加護病房,險些沒命。前者在物質安全資料表當中查不出公司使用的物質有任何的危害,後來由原廠日文網站才查到使用的樹脂稀釋劑(CEL 3000) 確實會引起接觸過敏性皮膚炎;後者是勞工以裸露腳清洗含鉻酸之電鍍液槽造成亞急性酸中毒,勞工說才接觸十分鐘,以前用手接觸後以水沖洗一下就沒事,沒想到這一次一開始上午沒事,到了下午整個人就呼吸困難、幾乎休克而送醫急救。
又依據勞委會之報導,96年台灣南部某電子化學品製造廠勞工在從事25%氫氧化四甲基銨溶液(tetramethylammonium hydroxide,簡稱TMAH)(在黃光製程中當作顯影劑)輸送系統之故障排除工作時,輸送管線突然爆裂造成兩名勞工身體多處被TMAH溶液噴濺,兩名勞工立即使用大量清水緊急沖淋,經過二十分鐘左右後,兩名勞工即呈現昏迷現象,廠方人員即刻對兩員施以心肺救甦術(CPR),並且送醫急救。經醫師檢視當時兩人傷勢僅頭、頸部各約百分之五至七的二至三度化學性灼傷,受傷面積不大,然卻在短時間內不治身亡。故此重大工安事件當時引起報章媒體及社會大眾極大震驚與關注。以往其危害認知上,僅當成強鹼性與腐蝕性化學物質處置,故其物質安全資料表各廠商可謂莫衷一是。直到最近二、三年陸續有勞工被噴濺致死案例發生,並引起工業界及醫界對此化學物質危害性與處置重新探討研究。
很多高科技之產品之原料可能未經仔細的人體安全試驗,但是為了搶效果領先市場技術,就使用了;或是基於「商業機密」恕不告知其成分或危害;反之傳統產業之勞工不知接觸時間十秒鐘
神秘的職業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