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主題,較正式的講法稱為「基本職業衛生服務」,乃服務中小企業員工之健康之謂,而且並非為一般疾病或健康,乃是為職業有關的健康問題而服務。先進國家如英國自三十年前即注意到此問題並推動相關法案,而芬蘭、日本約十多年接續落實執行,目前這三國家的涵蓋率約90、70、35%,而我國由於中小企業為數眾多,且頂多也是執行一般勞工健檢,並非主要職業衛生範圍,因此涵蓋率約7~10%而已。

這樣的服務在各國多非經由法規強制,乃是由政策上加以補助、鼓勵,政府及雇主、勞工之認知也影響推行之多寡與成敗。我在上課時讓實際參與該項服務的學生醫師報告,一位報告連鎖早餐店之運輸倉儲部門,員工有低溫、溫差、心血管、肺功能、骨骼肌肉的多種危害,多為短期且年輕,因此員工不但受傷害疾病之苦,人員轉換率亦很高,但是這樣的店營業點卻快速擴充。令我想到是否意義上與當年國際大加韃伐之sweatshop (血汗工場)(如委內瑞拉或美國曾發生),或是中國大陸的監獄工場,都是侵犯勞工人權以獲利者行徑類似。而且所造成員工的長期健康影響,是否與賣檳榔或假(偽)藥獲利,卻遺留口腔病變、癌症、洗腎,丟給健保、社會、或勞工及家人來承擔也是雷同呢? 也是「五十步笑百步」呢?甚至妨害他們持續就業的能力呢?這也是對照英國–減少不良工作活動所造成公眾的健康問題;以及芬蘭–促進員工持續就業的能力,兩國職業健康目標要項值得我們借鏡深思之處。

另外一位學生報告的是鉛字印刷的工會,在電腦排版印刷之後,已經是夕陽工業,老員工們懷念美好時光而決定設立博物館,館內當然會有熔爐、抽風設備、重的鑄鉛字、油墨滾筒…,而老員工們過去遭受鉛的薰煙、油墨溶劑之危害以及可能的環境汙染都已經造成,一生的奮鬥只有留下印刷業黃金的古老歲月在腦海中,如今心臟與肝臟多有毛病,視力與手也多已受傷….

前者是「現在進行式」、後者是「過去完成式」,我們的下一代如何能期許有美好的「未來式」呢?

Loading

談勞工的基本職業健康尊嚴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