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巴馬政府剛通過美國的全民健保改革法案,我國也約同時調漲25% 的人投保費率,似乎全民健保大受鼓舞,而繼續隨著楊署長往二代健保的方向邁步!

二代健保採用家戶總所得的觀念,並且與所得稅掛勾,許多受薪階級的民眾感嘆:我這條牛又要再被剝一層皮了。不滿為什麼醫療界要這麼多錢,而且明明還抓到大規模詐病騙健保及保險金的醫療院所,真是無恥!(還說是幫助弱勢勞工,事實上共犯集團都騙進了大把鈔票)。

「量入為出」是一個重要的把關手段,但是我國兩者由不同的單位來決策;此外醫療的費用不斷的增加到底是否反映自然的趨勢(如人口老化),實際醫療所需?還是「被製造出來的疾病」?

現行所得稅是否公平? 薪資外所得(如股票)、以及房地產交易所得如何公平,也是考驗政府是否真正敢扒肥鵝的羽毛? 還是落入「只打蒼蠅、不敢打金老虎」的行為模式? 歐巴馬政府課富人稅與資本所得,我國立法諸公同意嗎? 眷屬保費之計算與論多少家戶人口數計費,與費率的上下限亦是另一議題。此外不同於商業保險可視醫療使用度來調整費率,全民健保為社會保險,非依風險來計費率,乃著眼於風險的均化,但是80% 的疾病都是可以加以預防或減少其嚴重度的,以台灣社會的文明進步程度,似乎民眾還應該負擔一定的「風險及經驗費率」,才是正向的健保改革目標-如同英國1992年健保改革白皮書聲明兩項決議-(1) 將醫療提供者與醫療採購者區分開不同市場 (2)鼓勵民眾照顧自己的健康, 同時也鎖定冠心病, 精神疾病,癌症,性接觸感染與意外傷害等五項重大及並傷害在勞工健康方案中大力施行。最終結果也宜是:民眾應該感受到整體國民健康進步、同時醫療服務的品質、健康的生活品質提升。

歐巴馬政府的健保改革讓9600 萬中低收入之人民擁有健保,但是也得罪了醫療與既得利益之團體;我國經營醫療的財團是否「真心、良心」作醫療改革?

我國憲法155條: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度。157條:國家為增進民族健康,應普遍推行衛生保健事業及公醫制度。政府對於人民健康的責任多到哪裡? 如同雇主對員工健康的責任少到多少?都是難以精算的數字。現似已不可回到部分納保之時代,但是二代健保真的是必須挑戰的一個命題嗎?我們似乎正行向未知之海域,需要睿智而勇敢的船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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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保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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