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綿瓦是台灣許多4,5 年級生常見的回憶,每逢颱風來襲屋瓦損毀,一片片由細長條灰色纖維所鑄成的浪板、瓦片,偶而含會看到風吹飄起的場景~

自從1947 年發現第一例間皮細胞瘤之後,這個特殊的疾病就漸漸被重視,它是從肋膜處生長出來的惡性腫瘤,一旦發現之後經常活不超過半年。1960年Wagner 發現此病與藍(青)石綿(Crocidolite)的接觸有關,迄今統計每十萬人的發生率為0.1~3.0人,前者為女性或是日本、台灣台灣地區民眾,後者為歐洲國家之男性,美國可能因使用棕石綿(amosite)為多發生率居中,迄今也發現其潛伏期(即從開始接觸到發生腫瘤的時間)約25~45年,在胸部、腹部發生較多,也被認為和胃癌、腸癌、腎癌可能有關。進一步之流行病學研究更發現抽菸加上石綿暴露,發生肺癌的機會高達常人50倍~

我們可以預期的是隨著各國石綿的禁用,未來30年內該疾病就會大幅減少近乎絕跡,是否如此,大家拭目以待 ~ 而我國過去石棉瓦、紡織、防火材、剎車來令等工作之勞工今是否已逐漸發生該疾病呢? 由於該疾病常呈現肋膜班、鈣化、積水,病理切片卻不一定能看到石綿纖維或石綿小體,因此從病理細胞切片、染色來認定間皮細胞瘤就非常重要。此外,鄰近石綿作業場所之空氣汙染所致之間皮細胞瘤是否可以認定為環境病呢? 由於台灣只有花蓮過去少量之生產石綿,大多數為進口,我們又可以向誰來求償呢? 在英國、芬蘭、瑞典、義大利,甚至日本,只要發現間皮細胞瘤就認定與職業污染有關而獲得補償,是否公正無爭議? 也是另一個深思問題。迄今白俄羅斯之產礦區仍堅持白石綿(chrysotile)無害訴求,是否為生計不顧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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