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工傷與職業病的發生狀況, 這幾年略呈穩定。其中仍然是以「新興職業病」為絕對多數,包括骨骼肌肉疾病以及過勞壓力相關的疾病,對比於大陸其職業病之認定仍然只停留在「傳統職業病」的範疇,例如塵肺症、重金屬、化學中毒、噪音聽力損失等,亞洲台日韓三地職業性心血管疾病仍然占顯著地位。台灣在參考日本基準之後開始(1995)認定過勞,後來也衍生到心理疾患的問題,包括職業起因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2003)以及憂鬱等精神疾病(2009)可認定,同樣參照日本的基準。

           而對於職業傷病的防治從2003 成立第一家職業傷病防(診)治中心之後,基本上對於預防、補償、復工(prevention, compensation, return to work簡稱PCR)三方面進行個案診治與管理的工作,其中常是補償問題對於勞工與雇主關係最急切,因此有時也稱為CPR。PCR系統是職業災害保險核心的要素,與保險之適切性、可及性、可供應性等要素並列,而唯有PCR 三位一體才能建立優質完善的職業傷病保險服務。台灣在職場健康自主認證、職業重建的補助以及臨場職業健康照護的推動後也積極的展開P & R 的工作。過勞與「不法侵害」預防的工作也納入職安法,針對PCR 的執行也訂定一些參考指引,目前300 人以上之企業已有2/3 聘雇有合法之職業醫護人力。

              雖然是21世紀世界三大疾病,然而職業精神疾患的狀況不明,根據鄭泰安教授統計台灣20年來(迄2013)常見精神疾患(如焦慮、憂鬱) 的人數倍增,盛行率達到23.5%。台大醫院的研究發現勞工職業傷害後心理疾患或創傷後症候群之比例可高達10%,統計2012-13年間(每年職業傷病門診通報數百位)即有60餘位需進一步心理篩檢或諮商,這些個案不容易得到職業病診斷,然則經過醫師與心理師協助之後,多數獲得有意義的進步。因此未來如何將之推動到職場,有待後續的努力。

               亞洲職場的雇主認為勞工的安全、缺勤、工作能力問題是最要緊的,也把提供體檢(包括一般員工健檢與特殊危害健檢)當成雇主的主要義務,現在更擴及聘用醫護人員。兩個項目之效益如何關係著ROI或CE/CA,遵守政府的法令固然重要,但如何令其發揮實質效益,保存健康人才資本,更關係著企業的生死存亡。透過EAP 的方式進行員工心理健康的工作,屬於較被動的方法;而透過積極的方式如 psychological capital (包括希望、自信、快樂、堅忍)或甚至對整體職場進行 psychological capital appreciation (PCA, 心理資本增值)的方案都已有相當的研究證實其效益。

              心的PCR(R) ~  希望(perspective)、自信(confidence)、喜樂(rejoice)、堅忍(resilience)。常聽到「態度決定高度」、「態度決定一切」、「態度超過一切」,如果能夠讓員工、主管經常維持正向的態度,相信也能夠產生正向的組織文化。如能將方法加以推廣應用當是台灣勞工與企業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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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PCR- 職業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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