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職業健康保護規則修正通過,將有為數眾多的工廠需要依政府規定聘請醫師,有人會質疑台灣醫療那麼發達,工廠內還需要醫生做什麼? 一定要有特別的功用與意義才可以,如果以品質與環境出名、且居相當重視員工健康與環境保護的日本與芬蘭為例,大概可略知其意義所在。

根據平成16年(西元2004)總務省統計年報顯示,日本共計有5,920,400家企業,而少於50人之小企業(包含自營業者)便佔全國近97.5%。在職場健康服務部分,法律卻只要求5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至少需有一位產業醫師進行職場健康服務,故為數眾多的自營業者、與小企業員工,依舊無法透過法律保障獲得職場健康服務。近年來,日本政府也開始設立347家地區產業保健中心,提供50人以下的事業單位完全免費的職場健康服務。執行職場健康服務的專業人員,主要是以產業醫師以及公共衛護理人員為主。全日本共超過30,000位產業醫師,估計每一萬名勞工,就有4.7位產業醫師提供服務。醫師多半是以兼職的方式,提供事業單位健康服務。在專業團隊的支援系統上,內科醫學會、職業健康組織聯盟以及各縣設有之產業保健推廣中心提供相關職場健康資訊與專業人員訓練服務。中小企業單位可以聯合申請補助,300人以下的中小企業透過全面健康促進計畫有經費補助。

在芬蘭,職業健康服務法要求所有事業單位為對受雇勞工施行職場健康服務。而自營業者也規定需接受基本職業健康照護服務。而芬蘭約有1,600位職業醫學醫師,與芬蘭勞工人口進行比較,估計每一萬名勞工,就有6.7位職業醫學醫師可提供服務。另有職業衛生護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提供職場健康服務。在芬蘭,主要是透過雇主與健康服務機構進行簽約,並由市立健康中心以及私人醫療中心二大系統提供事事業單位執行職場健康服務;前者主要是提供偏遠地區、自營業者、農夫基本職業健康照護服務,而後者則是提供服務給都會區的企業。芬蘭職業衛生研究所(FIOH )提供職場健康服務人員協助,包括訓練(職業醫師後續訓練)、諮詢,以及職業衛生、心理、化學、經濟、安全專家,提供技術支援。企業無論規模之大小,皆可接受政府50%經費之補助。另外自1995年開始,政府也針對全國中小企業,開放某些健康服務免費項目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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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日本/芬蘭為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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