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重度憂鬱症,就是只有過重度憂鬱發作,而沒有躁症發作的情感性疾病。所謂重度憂鬱發作(major depressive episode),指的是一種具有相當嚴重程度、且持續時間太長的憂鬱,也是我國公認最符合職業病相關的精神疾病。根據目前最通用的診斷法則DSM-IV,重度憂鬱發作必須符合下列幾個條件:

I.下列兩種症狀當中,至少符合一項
  A.連續兩個禮拜以上,幾乎每天都處於異常的低落情緒當中
  B.連續兩個禮拜以上,幾乎每天都異常的失去所有對事物的興趣
II.
在憂鬱的兩個禮拜中,出現下列症狀中至少五項,或者五項以上:
  A.異常的低落情緒
  B.異常的失去所有興趣
  C.食慾異常減少(體重減輕)或食慾異常的增加(體重增加)
  D.睡眠異常減少(失眠)或異常地增加(嗜睡)
  E.活動上的異常,包括異常的遲滯或異常的躁動
  F.異常的疲倦或失去體力
  G.異常地自責或感覺到不適切的罪惡感
  H.專注的能力減弱,或者容易猶豫
  I.有自殺的念頭或行動
III.
這些症狀不是因為與情緒無關的精神症狀而引起的
IV.
此期間沒有躁症發作、躁鬱混合發作、輕躁發作
V.
這些症狀不是因為藥物、身體疾病、毒品而引起的
VI.
這些症狀不是因為驟然失去親人,而身處於傷痛反應之中導致的。

  倘若患者的憂鬱已經符合上面的幾個條件,這時就可以稱之為重度憂鬱發作。當患者只有重度憂鬱發作而沒有其他的躁症發作、躁鬱混合發作、輕躁發作時,就可以稱之為重度憂鬱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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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憂鬱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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