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文明的進步與經濟成長,幾乎患過眩暈的人愈來愈多,且年齡也愈來愈年輕,可能原因有三:

1.醫學教育的普及,也歸功於經濟生活的富裕,面也拜科技發達之賜,使醫師能更進一步追查眩暈的病因。

2.過度營養、缺乏運動,血脂過高;酒精的過度消耗;工業化學用品傷害等。

3.高競爭的社會使人身心承受過重的壓力,導致自律神經失調,引起眩暈。

眩暈要先區分是中樞性還是周邊性,前者可能較為嚴重,甚至影響生命(如中風前兆),頭部外傷後或因中樞神經系統疾病起因之眩暈及平衡機能障害,不單由於內耳障害引起,因小腦、腦幹部、額葉等中樞神經系之障害發現者亦不少。在鑑別上也常需要檢查如純音聽力檢查(PTA)、聽性腦幹反應檢查(ABR)、耳蝸電圖檢查(EcoG)以及眼振電圖檢查(ENG)。理學檢查可先使用閉眼之 Romberg test靜態或踩步測試身體平衡,而所謂重心動搖檢查是指捕捉表現於直立姿勢時身體重心的動搖,並將其紀錄、分析。亦即為針對視覺區、前庭半規管區、脊髓固有反射區,以及控制這些系統的中樞神經區之機能所做的一種檢查。於臨床上除了眩暈、平衡障礙的診斷為目的實施外,其他如醫學、體育、運動醫學、遊戲(如Wii)等領域也被利用。

眼振電圖檢查(ENG)主要是檢查前庭的功能及中樞功能。而平衡系統主要由三種感官所組成,三種感官為視覺、前庭覺、本體感覺。眼振電圖檢查主要是藉由觀察眼睛的運動來評估週邊以及中樞前庭功能,最新的儀器(VNG)藉由紅外線來紀錄眼睛位置,使我們能清楚的看到病人在各項檢查中眼睛的運動狀況。

暈眩失能到底要看神經科或耳鼻喉科? 如果從失能角度,至少需要三個月出現症狀才能進行認定,勞保建議不分中樞及週邊由神經科來看,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眩暈及平衡機能障害」等級之審定則耳科亦可。其審定標準分三層次,與勞保接近:

(一)因高度平衡機能障害,僅能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者。

(二)因中等度平衡機能障害、勞動能力較一般平常人顯明低下者。

(三)通常勞動無礙,但因眼震盪或其他平衡機能檢查認為有障害所見者。

而上述之各種「機能」其實無法很客觀評估,例如AMA 所建議之暈眩失能表相當需要病人誠實回答,但是在該基準中頂多只為5%全人失能,比我國的上述標準失能程度來的輕多。

工作中之暈眩應該比照職業傷害般的重視,例如對飛行員來講就是重要的健康禁忌。有許多方法復健,如以音樂re-enforcement方法,以及前述的針對壓力之心理治療、營養、運動調適,都可以恢復使患者到相當不錯的功能程度,因此在此相關的保險給付上,醫療與決定者應該要有更周延之觀察、檢查,並協助鼓勵恢復其功能,不要被病人的感覺情緒所影響,輕易「認了殘」也會造成家庭、企業與社會長期而連鎖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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暈眩與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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