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職業傷病診治的發展,從1980 年代王榮德教授回台大力推動,乃至1992 年成立(環境)職業醫學會,2003 成立第一家職業病診(防)治中心,2007 年成立職業傷病管理服務中心,加強職業傷病通報及調查,至2022 年職災保險及保護法下設立預防重建法人,及成立15家職災專責醫院,加上相關通報系統及網絡醫院,整個體系之發展,也漸漸加強職業病的防治並減少了職業病的低報。
職業災害PCR制度其實在國外已有相關之觀念與作為,但是此制度之發展我國有不同之軌跡,在台灣P(預防)- 包括篩檢性預防 (screening prevention)(亦即勞工健檢),以及反應性之預防(reactive prevention)(即職業病之調查)以及主動式之預防(proactive prevention)–包括現在大力推動之臨場服務,健康職場等。未來臨場服務甚至會下修至涵蓋50人以下企業,C- 則包括職業傷病認定(certification)(開診斷書及評估報告),20 多年也新增了許多的職業病種類表,目前已達166 種。補償(compensation):(以勞保為主,包括傷病死亡及失能等現金給付以及醫療補助(包括健檢,醫療,特材等)以及個案管理(case management),除通報系統有建置個管資料欄位外,職安署也經常舉辦個案管理師訓練。R- 則包括復工協助(return to work) 以及職災個案通報(reporting) 和 Rehabilitation of occupational and social life(職業與社會重建)。
在重建方面,「先重建後評殘」以及獨立實體之職災重建中心(或醫院) 是國外與我國(無此制度或機構)之差異。
災保法之精神乃是結合預防、補償、復工(重建)之制度,現今多已從過去物理、化學之職業病,轉至人因工程性,以及社會心理因素職業危害。在職業傷病診治之處理,通常包括職災門診,通報監控,調查以及建立個案管理及失能、復工評估等制度。而我國職災的補償逐年增加, 到門診來的勞工也以職業認定補償為大宗中,難怪(PCR)制度也曾被戲稱為CPR, 好像是要趕快去給勞工補償 ~ 由於職業骨骼肌肉傷害/疾病、過勞、精神疾病和心理因素息息相關,際此職業傷病診治制度發展20 年之時,面對疫情後經濟不安,戰爭的威脅,人工智慧的興起,讓企業與勞動者面臨更大的危機。從職業醫學的觀點,也需要重新審視勞工職業病診治、預防的作為,以下提出五個建議方向。
- 開設職業精神醫學門診並加強與精神醫學以及公權力調查部門合作, 讓我國職業精神疾病之診斷質與量可以提升。
- 從職業健康的職能觀點,乃是要鼓勵勞工去做(事),肯定自己、改變自己以及追尋歸屬感,所謂職場1D 3B 的原則值得推廣。
- 從企業四大資本中的心理資本 (PsyCap) 來看PsyCap確實可提升生產效能,其包括HERO (希望、信心、堅忍、樂觀)四個面向。
- 從跨領域 (Transtheoretic) 理論來看,職災勞工需要有行動來提升信心。
- 人格心理學之實務應用得當,可有助於員工關係調和及組織管理
總之,相關專業之發揮如職業(精神)醫學,職能(物理) 治療,(臨床)心理諮商乃至人資或員工協助方案(EAP)…等,及政府、企業三方的合作有其必要,方能群策群力面對此新興職業傷病的挑戰。「心PCR」更積極重視心理與預防層面,也吻合WHO 的全人(身心靈社) 健康目標,繫望有助於未來職災的防治以及勞動者的健康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