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手臂振動又稱為局部振動,主要的振動頻率範圍在8 ~ 1000 Hz,當手握動力工具(電動或氣動)時,振動能經由緊握工具的手及手臂傳到手-手臂系統。常用的機械包括研磨機、鑽孔機、壓實機、混凝土破壞機、鏈鋸及砸道機等。動力手工具造成最明顯的職業性傷病為循環障礙 (寒冷引致手指血管痙攣,最後手指局部或全部發白稱為“白指症”)、感覺及運動障礙(手麻、手指協調及靈巧度喪失、笨拙、不能從事複雜精密的工作)、肌肉骨骼障礙(腕道症候群)。
七十二歲在大雪山林區擔任伐木的工人,用電鋸鋸木已有三十年的歷史了,每天工作五小時,一年工作二百五十八天。當民國七十五年時,他當時五十八歲,在使用(操作)振動式電剪電鋸,右手小指、中指及食指有麻麻的感覺,剛開始並不認為有什麼問題,認為只是一時勞累,自然就會恢復,但經過三個月後,這個症狀並未消失,他感到有些奇怪,但仍不以意,此種情形續斷發生維持三年,且麻的時間次數愈來愈密集,甚至麻到痛。
住院檢查發現他有輕微的心臟擴大,手部遠端掌骨增生以及頸椎第五、六、七節有關節炎,握力測試:右手較左手明顯有力,表示病患可能使用工具或日常生活以右手為主,而亦表示其運動神經尚未表現明顯的傷害,而以手掌浸於十五0C水中五分鐘再測量指端回復溫度的情形,則發現有明顯指端微血管病變。
勞工使用振動加速度值超過4m/sec2之振動手工具,且每天暴露時間超過4小時,雇主應給予定期健康檢查,檢查項目包括手部末梢循環機能、末梢神經機能、手與手臂肌肉骨骼障礙、聽力等。除了勞工定期健康檢查外,對於振動暴露的勞工之健康,必須要適當的早期篩檢,針對早期無症狀的神經血管病變作評估。
鋸木工人振動症候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