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工時長、工作過勞者多,因此在預防職業危害方面有下列幾個要項應注意 ( 續ICOH 輪班與工時技術委員會之報告):

  1. 注意個體差異: “晚上”類型,比”早上”類型者可容忍更多的夜間工作:”早上”類型適宜應付清晨輪班。這可能是由於個別的特徵、社會條件和工作條件的相互作用。當然老化以及婦女面臨更高的工作/家庭衝突、較高的家庭負擔和承諾均可能成為無法容忍夜間工作的關鍵因素。所有這些因素也可能會影響工人自選工作過程(健康工人效應)。

  1. 某些病況,如持續睡眠障礙、嚴重胃腸道疾病、心血管疾病、神經精神症候群、代謝和內分泌疾病、慢性的腎損害和癌症,應仔細評估對工作的影響;職業衛生人員也需仔細考慮能夠對夜班容忍度產生負面影響之其他條件,如年齡50歲以上,慢性呼吸道疾病、第2 型糖尿病、女性的激素功能障礙與當前的藥物治療。健康檢查應該於輪班之前啟動以評估身心條件和轉變的工作之間的相容性,訓練他們記錄每日的睡眠和用膳時間、工作和休閒的活動,以及一些簡單的生理參數可能很有用。

  1. 教育和諮詢:機構管控工作時間之經理人,以及所涉及的主管、員工必須充分瞭解輪班工作可能的負面影響。良好的社會支援,同事和監督工作,以及家庭的成員是能夠顯著提高適應和容忍度。
  2. 合宜的輪班時間表:

 

合宜的輪班時間表:

應根據一些人體工學的標準設計輪班時間表,以適當減輕壓力,並減少  健康和福祉影響,避免或減少晝夜節律中斷和積累疲勞,與睡眠不足的不利影響,如:a)限制輪班;b)避免大量連續的夜班;c)快速輪班較宜 (每 1-3 天);d)順時針輪班較佳(早上/下午/晚);e)根據心理需求,設置適宜的輪班長度 f)避免清晨到班;g)設置日夜班之間足夠數量的休息;尤其是在夜班後h)保持常規換班系統;i)允許靈活的工作時間安排。

日本的Kogi 教授最近回顧有關國際勞工組織(ILO) 有關輪班的規定,做了五點中肯之建議:(1) 應定期對勞工教育訓練如何適應輪班工作 (2) 當發現勞工不適任輪班時,需將其轉至類似性質的白天工作 (3) 對輪班勞工應有特別的補償 (4) 勞工與雇主對於輪班的細節應該諮商 (5) 一天二十四小時至少休息 11 小時。

以上可以作為對輪班與健康相關性的綜合建議,酌予納入工作規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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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班問題-預防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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