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職業婦女李小姐,與先生感情非常冷淡,已經有相當一段時間,僅保持表面和諧,性關係也非常缺乏。僅管先生對他表現出不在意,她也沒有想到離婚的問題,也許在金融業工作的先生收入高,能住好房子也是原因。由於他在個人需求上的不滿足,她除了工作之外,就時尋求自己的娛樂、購物來填補心靈的空虛。
數年之後,他與公司另一部門之同事開始約會,這位同事會關心他也了解他的工作,他們彼此有許多時光也討論個人的事情。李小姐了解到他之前沒有與丈夫如此做,也已經損失甚多。然而,外遇的事情並非沒有代價,他有罪惡感- 不僅是對公司,即或對這瀕死的婚姻關係也是。他終於辭去工作…(後來婚姻關係也有重大的變化)..
根據專家Evans 1986年的探討,家庭與工作的互動關係常見有五種類型:
(1) 家庭之幸福或不幸福直接溢出而影響工作
(2) 家庭與工作是獨立的關係
(3) 家庭幸福與工作發展(如升遷)是有衝突的
(4) 家庭與工作互為(好或不好)影響之媒介
(5) 兩者互補:如家庭不幸福,替代求之於工作之表現
實際案例上缺乏家庭之支持(例如離婚後所需負之贍養費、心情鬱悶醉酒於職場失態、原本互相支持的另一半生病了、作為傾倒對公司不滿的另一半也開始不想聽抱怨了、協助自己改善公司人際關係的另一半自己也面臨家庭與工作的重大事件)對工作產生之壓力、家庭的需求增加導致工作受影響(原本DINK 之家庭第一個小孩出生了、丈夫不能忍受妻子太過有能力或太多社會接觸活動,或是高昇、太太不能接納先生調動工作到不喜歡的地點、出身名門的妻子對先生的要求過高);或是職場做為家庭需求不滿之補償替代途徑 (如上例、或太太與小孩看不起先生的工作、太太工作動機只是應先生的經濟要求)
職場管理或健康中心的人員應該了解工作受家庭因素之影響甚多,每一個家庭問題幾乎都會引起工作上的問題。這些出自於家庭的動機會影響到工作的承諾、表現與責任感,可以是不好,但也可以是正面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