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勞工職災死亡的數字到底為何? 如果看勞動檢查與勞工保險的統計,近年來與過去呈現相反之比例,原因還沒真正清楚。當然可以說雇主沒呈報、沒投保、定義不同、對象不同等…但是我國的資料不清楚,如何放到ILO統計呢?(因此大概也只是努力加入WHO 啦~)
根據我於96年對台北市事業單位職業傷病的調查,有投私人團保之企業有62%,不能排除部分公司單獨以此方式「解決」職災。90 年我曾進行「多重管道職災死亡監控」研究,利用勞動檢查、勞工保險、公保、內政部、衛生署、警政署交通意外事故、以及媒體報導符合職災死亡之定義者、加上以郵寄問卷確認部分成因未明之個案進行調查比較,結果發現以勞工保險獲得的個案數最多占61%, 勞動檢查通報只有22%;而警政署交通意外事故來源占55%,此與近年來職業傷病診治收案之醫院所統計就醫交通意外事故之勞工約占所有意外傷害40~60% 以上約略符合。所參採之美國勞動統計局迄今仍依多重管道運作,可惜此一模式在我國無以為繼,我國統計數據反向翻轉之現象亦不足為奇。
職業災害的死亡率日本已經降到十萬分之5以下、英國甚至只有不到十萬分之2,我國的數字在哪? 如果確認可以和國際比較,我們才能說我們是重視勞動力的國家!
從職災死亡的統計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