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 先生至環境病門診求診,主要是抱怨因住家頂樓某公司營業用冷氣機長期的振動與噪音造成失眠、上腹部不適等,並抱怨有耳鳴及昡暈之症狀。聽力檢查在正常範圍內,轉介至精神科門初步的診斷為慢性調適疾患。
F 先生之居住環境其暴露噪音量最高為46 dB,未超過本國標準45-50dB。
F 先生其住家暴露振動量最高為50.8dB,屬於低頻振動。未超過日本對特定工廠振動管制之第一區域(純供居住用途,極需安寧以提供好的生活環境)日間(夜間)標準60-65dB (55-60 dB)。已知可能危害如下,仍不易解答其病因。
A. 噪音:
凡是會引起生理上、心理上不愉快的聲音,會妨害談話、思考、休息及睡眠的聲音,都稱為噪音。噪音有報告指出會造成血壓上昇、情緒干擾,但在職業上,噪音最重要的問題是會引起聽力損失。
B.振動:
全身振動所造成的身體不適包括脊椎骨與末稍神經系統的危害較為明顯,其次為消化器官、末稍靜脈及前庭系統。 文獻也有報告全身振動與下背痛、坐骨神經痛與脊椎系統退化病變有因果關係。
F先生經常陪孩子睡在原木地板上,量測結果發現地板之噪音振動量都比坐沙發或睡床上高。由於居家冷氣等噪音的陳情數量太多,我國環保署近年來已對低頻振動與噪音方面之公害訂定標準。
電話中太太安慰的說:F 先生的症狀在搬到鄉下住以後明顯改善許多了。
居家環境低頻噪音與振動